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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河南省省直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能直接医保报销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5号),7月1日起,省直职工医保及郑州市职工医保将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省直医保及市职工医保的全体参保人员在我院普通门诊就医产生的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起付标准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我院多次就诊的,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解释
每次门诊看病起付线为40元,在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超过40元就可以享受报销,一天多次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就诊的,只按一次起付线计算。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的门诊报销额度,封顶 1800元。
退休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的门诊报销额度,封顶 2300元。
(2022年当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减半)
解释
同一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省、市在职职工门诊就医最多可报销1800元;省、市退休职工门诊就医最多可报销23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省、市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
省、市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70%
解释
“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我院发生的医疗总费用减去丙类自费费用、乙类首自付费用及起付线后在职职工按照60%报销,退休职工按照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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