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郑州仁济医院_郑州医院骨科 > 肢体严重创伤救治中心 > 四肢骨折 >
四肢骨折的原因有哪些?
郑州仁济医院吴召森说,造成四肢骨折的愿意,主要有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两种。
一、直接暴力:
例如打伤、撞伤及火器伤等,多为开放性骨折,软组织损伤常较重。
二、间接暴力:
1.自高处跌下,与地面接触造成的骨折。例如如足部着地,暴力集中作用于脊柱或跟骨等,可发生脊柱及跟骨压缩骨折。
2.折断作用跌倒时,通过传导(或杠杆)作用,使得肢体依不同角度及各部承受力量的大小,可发生不同程度的上肢骨折。
3.扭转作用如肢体一端被固定,另一端被强力扭转,可发生骨折。如一足突然踏进坑内,身体因行进的惯性继续向前,在踝部形成扭转力量,可引起踝部骨折。
四肢骨折的固定原则是什么?
当患者的四肢骨折后,首先要进行固定,防止二次损伤。吴召森说,四肢骨折后的固定原则,遵循以下4点。
1.如果为四肢的骨干骨折,行石膏或支具固定,一般需要跨过邻近两个关节进行固定。
2.如果是关节内骨折,一般需要将肢体固定于功能位。
3.如果是下肢骨折,在骨折完全愈合之前,是不能下地进行负重行走的,否则很有可能会引起骨折端的移位。
4.如果是上肢骨折,在石膏固定四周后便可去除石膏进行肢体的功能锻炼,但是不能进行剧烈活动,需要等到骨折完全愈合之后才可进行。
作为郑州仁济骨科医院, 郑州仁济医院是专业的郑州骨科医院,郑州仁济医院在治疗四肢骨折经验丰富,收获病友一直好评!如有相关疑问,可点击在线咨询,或是拨打电话:0371-5563 0033,有专业医师为您在线解答!
郑州仁济医院官方服务号
扫码关注,预约挂号,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
